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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政协办公室各项规章制度
时间:2017-02-17 10:58:08     来源:区政协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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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政协办公室各项规章制度

  一、文秘工作制度

  1、收文处理:各单位(部门)送(寄)到区政协的各级各类文件,由文书登记拆阅,及时分类、贴签、送阅,并根据领导意见,送有关部门办理,且将办理情况及时反馈。文件办理结束后,要及时做好文件的立卷、归档、清退工作。

  发文处理:政协办负责认真按时做好区政协及办公室文件、报告、总结和领导讲话等材料的起草工作。起草文件材料要认真、准确、及时,撰稿、核稿、签发、编号手续齐备。以区政协名义发的文件,须由主席签发,以政协办公室名义发的文件,须由办公室主任签发。

  文件材料印刷工作要做好快、准、好。快,要在较短的时间内完成任务,特别是急件,一定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准,要尽量减少差错,标题、黑体字不允许有任何差错;好,在要外观上端正、清晰、整洁。

  发文要及时、准确、安全。重要文件要专人送达,或用挂号信邮寄。一般性文件也可邮寄,邮寄文件要写准单位或人名,要贴足邮票封口后才可寄出,争件要加盖“急件”印章,要确保收件人准时收阅文件。

  3、公章使用:使用政协公章须经主席批准,使用办公室公章须经主任批准。

  4、保密工作:要按照《保密法》的各项规定规范自己的行为,文件要按要求清退上交,该销毁的文件资料不得做废纸出售。管好档案材料,借阅档案要严格手续,提供资料应准确及时。

  5、会议记录:政协办指定专人参加全委会、常委会和主席会等有关会议,做好会议记录,会议简报五日内整理成文。

  6、参加活动:政协办专人随同领导参加考察、视察和调查活动,认真做好活动、讲话记录,整理出相关材料,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7、会议通知:常委会议一般应提前一周通知到本人(或单位),主席会议、专题会议,一般应提前四天通知到本人(或单位),以便与会人员安排好本职工作,准时出席会议。

  8、信息工作:政协办指定专人担任信息员。信息员要及时准确地向领导反映社情民意,重要信息要随时反映。

  二、财务管理制度

  1、区政协机关的财务活动实行统一管理,配备专人负责财务管理工作。区政协办公室主任要掌握每月收支情况,每季度向主席报告一次收支状况。

  2、实行一支笔审批制度,区政协分管副主席总负责,区政协办公室具体执行。单笔金额500元以内的,由区政协办公室主任安排购置,报分管副主席审批;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由区政协办公室提出初步意见,经分管副主席批准后,由办公室安排购置,报分管副主席审批;5000元以上的,须经区政协党组会议集体研究决定后,由办公室安排购置,报分管副主席审批。

  3、购买办公用品、安排就餐等须经领导同意,要两人经办,发票要有经手人、证明人签字,对于手续不全的票据不予审批。

  4、办公用品的购买和保管不得同一人负责,且物品进库和分发领取必须逐项登记。

  5、就餐必须严格执行接待标准,餐后核实签字,实行一单一结,并由办公室逐次登记,以备核查。

  6、因公外出差旅费报销,按规定标准执行,超出部分不予报销。

  7、财务支出单笔开支1000元以上的,原则上要转账结算或公务卡结算,不得现金结算;1000元以下的支出可以转账结算,也可以公务卡结算或现金结算。

  8、机关工作人员因公确需借款的,要报主席同意,并在公事结束后十天内结清;因公出差借款的,在出差归来后十天内结清。

  9、财务管理人员要严格财经纪律,严格执行区政府各项财务规章制度和有关规定,做到账目清楚,手续完备。各项经费实行统一掌握,分项使用,不得另作他用。

  10、机关全体同志要认真遵守财经纪律,坚持节俭办事,严禁铺张浪费,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违反上述规定的所有开支由经办人负责支付,影响恶劣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请假制度

  1、机关工作人员执行公务或临时外出,要向办公室说明去向,以便有事联系。

  2、工作人员有事有病要请假,事假或病假一天以内的向办公室负责人请假,请假二至五天要凭本人请假条或医院证明,经办公室负责人同意并报主席批准。

  3、按照有关规定,工作人员当月累计事假七天、病假半个月的,不发当月奖励工资。

  4、未经请假、擅离职守,事后又未向领导报告情况的,按旷工处理。

  四、学习制度

  1、星期一上午为政协机关学习时间,办公室的会议和活动,一般不占用学习时间。

  2、学习内容主要是传达学习上级和区委的有关文件、领导讲话、政协知识、统战理论及外地政协工作经验等。

  3、学习采取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以集中学习为主。

  4、学习内容及材料由办公室事前做好准备。

  5、机关工作人员应自觉积极地参加学习,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确需请假的,须经负责学习的同志批准,无故不参加学习的按旷工处理,并将学习情况列为岗位责任制的内容之一。

  6、除学习日外,提倡机关工作人员平时坚持自学,逐步形成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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