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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民办学前教育”的建议案
时间:2019-01-23 10:17:51     来源:政协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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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办学前教育是整个学前教育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满足人民群众对教育多样化需求的重要载体。办好民办学前教育,给孩子一个安全、快乐、幸福、健康的学前教育是社会的殷切希望,有利于更多的孩子接受优质学前教育,有利于更大范围惠及百姓。今年年初,区委、区政府和区政协共同制定了《2018年度区政协重点民主协商活动计划》,将“规范民办学前教育”作为区政协界别协商会课题。为此,成立了专题调研组,于8-10月份通过实地调研、听取汇报、座谈交流等形式,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建议,就民办学前教育现状、存在问题及对策建议进行深入了解分析研究,希望能为区委、区政府决策提供有益参考。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田家庵区民办学前教育现状

  目前,田家庵区共有幼儿园62所(其中市属1所、区属10所(不含分园)、事业办园1所、企业办园1所、持证民办园49所)。从总体上看,民办学前教育在学前教育中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二胎政策的实施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学前教育适龄儿童迅速增多,民办幼儿园提供大量受教育机会,大大缓解了入园难的局面。从长期来看,一方面,许多幼儿园特色鲜明,为家长和社会提供了更多的选择、比较的机会;另一方面,民办幼儿园的蓬勃发展,形成与公办幼儿园竞争格局,促进了整个幼儿教育的改革发展。但是,民办学前教育仍然比较薄弱,发展还不够充分。有些民办幼儿园办园理念不够先进,办园思想不够端正,办园行为不够规范,整体办园水平亟待进一步提高。

  二、存在主要问题

  (一)发展不均衡

  民办学前教育的区域性较为明显,城乡间、区域间差距较大。由于民办学前教育必然会考虑到收费以及收益问题,所以通常优质的民办幼儿园都会选择在经济条件较好的中心城区开办。乡村、城乡结合部和城中村内则存在一些条件较差的民办幼儿园,甚至是管理不规范的无证园。这些无证园有的存在消防、交通、食品卫生等方面的安全隐患,师资和教学质量也不能保证,但因收费较低,仍有一定的市场需求。

  从总体结构看,一端向“贵族型”幼儿园发展,追求设施、设备的高档奢华,尽量把资金用在硬件建设上,走贵族学校路线,抬高入园费用,收费标准为4200元左右/学期。另一端是“就业型”,办园者以就业为目的,保教质量不能保证,硬件上也不达标,部分师资基本不具备幼教专业知识,以看护代替教育、低廉收费是其主要特征,收费标准为1600元左右/学期。处在中间部分的是“普惠型”,我区共有普惠性幼儿园36所,这类幼儿园收费标准为2600元左右/学期,办园有特色、服务优质、收费合理,是当前民办园的主体,但这类幼儿园数量仍不能满足群众的需求。

  (二)经费来源单一且不稳定

  公办幼儿园收入来源主要由财政拨款和保教费收入等部分组成。因此,公办幼儿园在办园设施、教师工资以及办公经费等资金来源上没有过多的担忧和顾虑。民办幼儿园收入主要来源于保教费。在资金来源相对不够稳定和融资渠道不畅通的条件下,民办幼儿园对自身的发展有着强烈的危机感。因房租、水电费、教师工资及社会保险等成本压力较大,民办园不得不通过缩减场地费、设备购置、教学教具投入等方式来缩减成本,使得民办园的教学质量得不到保证,也造成民办园教师薪酬低、师资队伍不稳定、发展乏力的局面。尽管对民办普惠性幼儿园有一定的政策奖补,但就目前的情况来看其力度还远远不够,往往是杯水车薪,仍缺乏长效的财政投入机制。

  (三)存在小学化倾向

  《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明确规定:“要尊重幼儿身心发展的规律和学习特点,以游戏为基本活动,促进每个幼儿个性地发展。”幼儿园阶段的教育目的不是要求孩子掌握多少具体的知识,而是使他们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和学习品质。但是实际上,很多民办幼儿园为了满足家长希望孩子“跑步进入小学”的心态,开办各种“特色班”、“衔接班”,将小学内容超前讲授,变学前教育为学前学习。使得许多幼儿难以理解与掌握知识点,只能“填鸭式”、“机械式”的记忆,这种教学严重违背了幼儿的身心发展规律,不仅使幼儿身心疲惫不堪,更严重的是造成了幼儿学习兴趣丧失,影响了幼儿的智力开发与长远发展。

  (四)师资力量薄弱

  民办幼儿园采取聘用制,教师的待遇和福利偏低,因此教师流动性较大,师资流失成为常态。民办幼儿园教师工资高的3000元左右/月,低的仅1200元/月。部分民办幼儿园为教师购买了五险一金,但还有部分民办幼儿园没有给教师购买五险一金或是补贴现金让教师自己购买五险一金。一些条件相对较好的民办幼儿园教师往往工作一两年就会跳槽到更好、薪酬更高的幼儿园。此外民办幼儿园教师身份不被看好,职称评定、教育培训等待遇得不到保障,部分教师学历层次相对较低,这些因素都使得民办幼儿园的师资队伍不够稳定,直接影响幼儿园教学质量的提高和长远发展。

  (五)管理不规范

  一方面,部分民办幼儿园在管理上有一定的随意性,对教师要求不够明确,保教工作不够规范,各项规章制度不够健全。另一方面,对幼儿园的管理,涉及很多部门。如对幼儿园饮食卫生、疾病预防、校车运行与交通安全、校舍安全、无证办园等的管理,需要教育、市场监管、卫生、交通、消防、安监等多方力量的参与。而这些力量的协调工作,单靠教育主管部门难以完成,亟需建立高效的协调机制,规范管理民办幼儿园,推动民办幼儿园又好又快发展。

  三、意见建议

  (一)统筹规划,加强对民办学前教育的引导

  新修订的《民办教育促进法》明确了营利性和非营利性的分类管理,明确了民办教育是教育发展的重要增长点和促进教育改革的重要内容,明确了国家对民办教育实行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依法管理的方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也印发《关于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强调要鼓励多种形式办园,有效解决入园难等问题,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幼儿园。教育部等14个国家部委还联合发文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

  要引领田家庵区民办学前教育发展,首要任务就是要对田家庵区内的学前教育机构进行充分调查研究,做好田家庵区学前教育发展规划布局。根据人口自然增长规律和人口流动变化状况及城镇化进程,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因地制宜,合理布局,该新建的新建,该合并的合并,逐步完善学前教育网络,最终建成为幼儿和家长提供灵活方便、多种层次的学前教育服务体系。研究制定《关于加强民办学前教育发展的指导意见》,对民办学前教育的教学管理、质量评估、规范化建设、准入、监管等作出明确要求。认真落实《田家庵区学前教育第三期三年行动计划(2017-2020年)》,加快构建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建立健全学前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加强学前教育管理等。

  (二)整合优化,完善民办学前教育资源配置

  一是大力发展普惠性民办园。积极鼓励社会力量办园,新建移交和清理收回的小区配套园,政府可以通过购买服务、国有民营、民办公助、减免房租等合同约定的方式,办成普惠性民办园。对已认定的普惠性民办园,落实扶持政策,加强监督管理,实行分类奖补。对出现办园行为不规范、严重违背学前教育规律、保教质量严重下滑、财务管理混乱、违规乱收费、出现重大安全事故问题的普惠性民办园,要取消其资格,停止享受政府扶持政策。二是扶持符合设置标准的办园点提供普惠性服务。对符合条件的办园点,可通过结对帮扶、强弱联合、集团化办园等改革的办法,整合资源,输出管理,扶持办园点提供普惠性服务。三是加大对无证民办园的清理整顿。制定多部门联动机制,按照“规范一批、整改一批、取缔一批”的原则,对办园条件较好、管理比较规范、安全有保障的幼儿园,督促其迅速改善条件,积极申请注册登记办证;对于办园条件差、管理不规范、安全意识差、安全隐患多的幼儿园下达整改通知,督促其尽快整改到位,从而创造注册登记办证的条件;对于完全不符合办园条件、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民办幼儿园责令其立即停办,以此形成良好的发展秩序。

  (三)加大投入,激发民办学前教育活力

  要健全民办学前教育扶持体系,制定具体的扶持政策、配套标准和实施办法,形成政府支持民办学前教育发展的长效机制。建立民办学前教育政府专项基金,用于支持民办园发展及其教师的专业发展,同时与民办园考核评估相结合增设所有民办园都参与的鼓励性奖金。落实土地、税收等优惠政策,尽所能为民办园提供建设的各项优惠,降低民办园办园成本。可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发展购买教师岗位服务,特别对农村地区民办园、城市运行困难的小规模民办园提供支持,分担人员经费。

  (四)科学保教,提高民办学前教育质量

  一方面,民办学前教育机构要要着力克服“小学化”倾向,端正办园思想,坚持正确办园方向,认真落实《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等法规性文件精神,积极推进素质教育。加强完善课程体系建设,坚持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形式,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教学活动,寓教于乐,激发幼儿探究兴趣,培养良好的品德和行为习惯,锻炼健康的体魄,促进幼儿身心全面和谐发展。

  另一方面,教育主管部门要引导和监督民办学前教育机构教育教学,定期开展“小学化”问题专项检查,完善区域教研和园本教研制度,开展教学研究和保教实践经验交流。坚持问题导向,开展精准教研。抓好精品课观摩、教学成果展示、送教下乡等系列活动,促进保教水平不断提高。完善学前教育质量评价制度,将民办园纳入评价范围,发挥评价的激励、诊断、导向作用。开展规范化园所创建工作,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形成示范园群体,整体提高办园水平。

  (五)提升素养,培育专业化民办学前教育保教队伍

  一是严格资格准入。相关职能部门要严格执行资格准入制度,落实民办园设置标准,要求申请准入的民办园配齐配强园长、专任教师、保育员、保健人员、保安人员、食堂操作人员,坚持持证上岗。二是加强培训力度。相关部门要统筹安排民办园教师参加各类培训活动,可采取研培结合、建立名师工作室、专家讲学集中培训、选送教师参加国培和师范院校基地培训等方式,加大对民办园师资队伍的培训力度。民办园要加强园本培训工作,制定培训计划,有针对性地组织教职员工开展培训工作,实行岗位考核制度。三是保障同等权利。探索全区域教师整体灵活管理的方式,确保民办园教师在培训进修、参加教科研活动、评先树优等方面,与公办园教师享受同等待遇,为民办园教师专业发展提供保障。

  (六)规范管理,促进民办学前教育健康发展

  一方面,要强化责任。相关职能部门要落实主体监管责任,规范民办学前教育市场,保障民办学前教育良性、有序、健康发展。健全完善监管制度和退出机制。采取多种有效方式,督促、检查、指导民办园规范办学,科学保教。另一方面,要强化自我管理。学校的自我管理更为重要。民办园的内部管理要创新管理理念,加强制度化建设,一切以学生的全面发展为根本出发点,建立信息反馈的管理制度、最高领导的负责制、教师的完全聘任合同制、结构工资制、岗位责任制等制度,让学校的管理更加专业化,让民办园得到民主管理,健康发展。

  (七)加强监管,提高民办学前教育安全防范意识。教育、消防、安监、卫生等各职能部门要落实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建立联动机制、定期巡查机制、问题处理机制等常态化机制,成形监管合力,加强安全监督检查指导工作,做到全覆盖、“零容忍”,坚决防止发生重特大安全责任事故。要建立健全安全防护体系,加强安全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安全管理制度,搞好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完善应急预案并做好应急疏散演练,切实加强内部安全管理,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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