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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家庵区卫生监督体系建设现状调查
时间:2017-06-02 10:51:19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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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卫生监督体系是公共卫生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执行国家卫生法律法规,维护公共卫生秩序和医疗服务秩序,保护人民群众健康,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重要保证。近年来,田家庵区卫生监督系统围绕全区的中心任务,依法履行监管职责,扎实开展各项工作,卫生监督队伍战斗力、卫生监督执法公信力、卫生监督工作影响力及卫生监督服务承载力都有了大幅提升。然而,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尤其是卫生和计划生育两大机构整合,卫生执法工作由单一执法向综合执法转变,卫生监督事业改革与发展也面临着一些新的困难和问题。为了更好地行使卫生监督执法权,进一步加大监督执法力度,保障人民群众的卫生安全,我们对田家庵区卫生监督体系建设的情况进行了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田家庵区辖5个镇(三和镇托管至山南新区)、9个街道,86个社区(不含三和镇),28个村,常住人口62万人。田家庵区卫生监督所于2012年成立,现有卫生监督员7人。管辖公共场所、学校、医疗机构等各类单位共计900余家。卫生监督职责包括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县级发证范围)单位卫生许可,公共场所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消毒产品、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治监督等综合卫生执法监督以及打击辖区非法行医等。各乡镇、街道卫生监督协管办公室是依托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组建的。由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兼职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并承担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工作,未形成独立的基层卫生监督网络体系。几年来田家庵区在人员少、经费少的情况下圆满完成卫生监督各项工作,卫生执法始终走在全市前列。2012年至2015年共打击非法行医134起,移送公安机关40起,多次获省、市领导的好评。

  二、存在问题

  1、监督体系不完善,管理机制不健全。田家庵区卫生监督所为全额事业单位,人员编制在田家庵区卫生防疫站编制内,无独立机构编制。卫生监督所虽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但不具有人、财、物的独立管理支配权。卫生执法的主体仍是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政事未分开,与国家对行政执法机构的要求不一致。监督机构内部管理和卫生监督执法力度都受到了很大的限制,尤其在打击非法行医工作中比较明显,卫生监督所根本无法协调其他行政执法部门。卫生监督所卫生许可、监督检查等内设科室也没有分开,一直实行片区综合监管模式进行监管,卫生许可前的现场验收和日常监管及处罚均由监督科室来完成。

  2、执法任务繁重,执法力量薄弱。卫生监督监管对象多,范围广,任务相当繁重。除此之外还有节假日期间和重大活动卫生安全保障、各类专项整治、卫生案件稽查处罚、强制执行、政治学习及实践等大量工作,卫生监督机构始终处于超负荷工作状态。全区62万常住人口,卫生监督员只有7人。卫生监督员配备比例只达到卫生部要求的1/10,不能适应当前卫生监督工作的需要,难以保证监督覆盖率、监督频次及监督质量。

  田家庵区卫生监督所现有的监督员是由原卫生防疫站整体划转而来,整体学历偏低、人员结构老化,法律专业、预防医学专业人员较少,加之卫生监督人员接受系统培训的机会少,造成卫生监督执法能力不强,远远不能满足综合执法工作的需要。

  3、经费投入不足,软硬件水平落后。近几年财政不断加大对卫生监督的投入,但仍不能满足卫生监督工作快速发展的要求,经费缺口较大,软硬件水平落后。一是基本卫生监督装备缺乏,影响了卫生监督执法效率。卫生监督所缺乏自身装备更新能力,取证工具不足、办公设备陈旧,目前只有摄像机1台,普通数码相机2台。二是监督车辆缺乏,目前田家庵区卫生监督所配备工作用车2台,车辆老化,维护、燃油等开销较大,大大制约了卫生监督工作的开展。三是卫生监督信息化建设滞后。卫生监督信息网络管理平台尚未建成,卫生监督管理手段落后,直接影响了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科学、高效运作。

  三、几点建议

  1、着力抓好卫生监督体系建设,完善管理机制。建议卫生监督所和卫生防疫站彻底分开,成立独立的卫生监督机构,明确机构性质、定位、级别和人员身份,规范统一名称。这样既利于树立统一高效的卫生监督执法队伍形象,也利于充分调动卫生监督人员的积极性;既有利于发挥发挥卫生监督机构管理社会卫生事务的作用,又有助于加强卫生监督综合执法。

  要进一步理顺卫生监督管理体制。卫生监督机构是行政执法机构,内设科室应做适当调整,如设置综合管理、卫生许可、监督检查、队伍管理与执法稽查等专业科室。按照划片设置、垂直管理的原则,将卫生监督协管与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脱钩,在乡镇(街道)设置卫生监督派出机构。全面推行“条块结合、分片包干、团队合作和责任到人”的网格化管理,实现卫生监督城乡全覆盖,尽快完成区、乡镇(街道)和村(社区)三级卫生监督网络规范建设。

  2、积极争取尽快纳入参公管理,建立精干优化的卫生监督执法队伍。卫生监督机构代表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行使卫生监督执法职责,目前的事业编制与行政执法工作已不相适应。为进一步理顺法理关系,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健康,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建议依据《公务员法》职位分类制度的“行政执法类”相关规定,尽快将这支执法队伍纳入参公管理。可参照广西、广东、浙江、河南数省份和安徽省卫生厅卫生监督所、铜陵市卫生局卫生监督局实行的参公管理方案即早实施。

  卫生监督工作技术性很强,需要一支既熟悉专业知识,又熟悉法律法规,业务精干、纪律严明、作风过硬的卫生监督执法队伍。因此,要严格卫生监督员准入关,建立健全卫生监督员管理制度,加强卫生监督队伍规范化建设。要落实卫生部《关于切实落实监管职责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与卫生监督工作的意见》(卫监督发[2010]103号)文件精神,积极争取编制等有关部门支持,根据“权责一致、编随责增、人事相宜、保障履职”的原则,参照辖区每万名常住人口配备1-1.5名卫生监督员的标准,核算卫生监督执法人员编制,充实卫生监督执法力量,彻底解决长期以来卫生监督人员编制欠帐过多的问题,有效解决“小马拉大车”的现状。

  推行绩效管理,实施绩效考核,落实岗位责任,探索建立等级监督员制度,加强执法责任制建设。建立有利于激发工作潜能、提升监管水平的激励机制,吸引各类优秀人才从事卫生监督工作。

  3、加快软硬件建设,完善卫生监督财政保障机制。经费投入不足已成为制约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的瓶颈。卫生监督执法是政府责任的体现,是一项长期而持续的工作。要进一步加大卫生监督投入,建立可持续性的卫生监督财政保障机制,加强办公用房、公务用车、信息化、办公设备的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改善执法、办公条件。除人员经费和业务经费应由财政预算安排外,还要结合卫生监督工作实际需要,拨付相关的经费,以确保卫生监督工作有序、有力、高效开展。加快卫生监督信息网建设步伐,重点加强基础信息化建设,提高卫生监督执法信息的收集、处理和报告能力。建立卫生监督管理软件系统,实现卫生监督资源共享。

  4、规范有序地开展卫生监督工作。严格内部管理,建立健全各项工作规章制度、工作程序及依法行政制度,包括行政处罚复议制度;重大处罚案件备案制度;罚缴分离制度;投诉举报查处制度;错案追究制度等。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制定具体目标,各项责任落实到人,严格执行,定期检查,保证机构内部的协调、高效运转。

  严格实行行政执法责任制,保证卫生法律、法规、规章的正确实施,促进依法行政。行政执法做到主体合法、依据合法、程序合法,使各种违法案件及时得到查处,各种违法行为及时得到纠正,公民、法人、组织依法主张的权力和申请事项得到答复和办理。严把卫生行政许可发放关,严格规范卫生许可行为。统一制定“五小”公共场所(小旅馆、小美容美发店、小浴室、小歌厅、小网吧)卫生许可标准,解决“五小”公共场所无证经营顽症,提高“五小”公共场所持证率。对不具备许可条件者坚决不予许可,杜绝不作为乱作为。强化日常卫生监督管理工作,及时处理投诉举报,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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