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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如何发挥村(社区)在社会治理体系中的作用 ——“小微权力”监督治理建议
时间:2021-09-09 10:12:19     来源:政协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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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挥村社区在社会治理体系中的作用是乡村振兴战略和社区规范化管理重要一环,也是最贴近群众的民生事务。在党的领导下,做好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规范村级组织工作事务,丰富村民议事协商形式,全面实施村级事务阳光工程,增强村民自治组织能力,科学规范管理集体“三资”工作,促进农村基层民主建设有效推进,实现村级组织和村(社区)干部权力事项明晰,这些都是村(社区)工作的一部分,保证这些工作高质量的完成和顺利实施,发挥村(社区)在社会治理体系中的作用,权利的监督约束和两委班子成员素质提高就尤为重要,根据自己的调研和办案总结,就村(社区)小微权力治理监督谈谈看法和建议。

  最近,我市纪委监委为进一步激活基层治理末梢,持续净化基层政治生态,切实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要求在我区开展规范“小微权力”运行试点工作。主要目标是坚持依法合规、公开透明、便民利民、标本兼治的原则,通过明确小微权力内容,限制小微权力边界,减少小微权力弹性,增加小微权力运行透明度等方式,探索建立权责明确、相互制约、公开透明、操作规范、简便高效、监督有力的基层小微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不断提升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在这项工作中结合基层实际情况,建立小微权力事项清单,逐类逐项梳理、归纳、审核基层小微权力内容,以乡镇街道为单位,全面建立和编制村(社区)小微权力清单,解决小微权力边界不清问题,做到三个全覆盖,即涉及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特困救助等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事项全覆盖;涉及土地征收、项目建设、公章使用等容易发生权力寻租领域全覆盖;涉及群众信访较为集中领域事项全覆盖。做到上级有要求的坚决落实、群众不方便的坚决精简、法无授权的坚决取消,实现“清单之外再无权力”全面清理“微腐败”。

  一、“微腐败”的危害

  (一)啃食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微腐败”,看似微不足道,却损害百姓切身利益,啃食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挥霍着基层群众对党的信任。与那些金额巨大的案例相比,村(社区)群众对近在眼前的“蝇贪”“微腐败”感受更为真切,也更为反感、痛恨,其恶劣影响和危害程度不亚于一些大案要案。能不能消除“微腐败”,直接关系到基层政治生态的风清气正,关系到群众切身利益的保障维护,关系到全面从严治党覆盖“最后一公里”,关系到一切为了人民及“人民至上”理念的落实。因此,必须进一步加大对基层“微腐败”的整治力度,持续净化城乡基层政治生态、厚植党执政的群众基础,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落到实处。

  (二)“微权力”监督失控所致。从近年来查处通报的“微腐败”案例中可以看出,涉案人员级别不高、权力不大,寻租空间却不小。他们中有的麻木不仁、吃拿卡要,有的雁过拔毛、假公济私,有的优亲厚友、弄虚作假,有的甚至巧取豪夺、涉黑涉恶。究其原因,多是因为“微权力”失控所致,加之部分基层村(社区)干部纪法观念淡薄、特权思想严重、缺乏党性锻炼,以及权力配置不合理,德不配位,加上(农村集体“三资”)在管理上不规范、不严谨,使得“微腐败”有机可乘。此外,面对不起眼的“微腐败”,有些乡镇街道等上级领导干部不以为然,以为简单批评教育就可以了,不必较真碰硬“大动干戈”,导致心存侥幸者无所顾忌。

  村(社区)“微腐败”虽“微”,却要“无微不治”,也是充分发挥村(社区)社会治理体系中最大障碍,必须加以治理。巩固和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基层是最后的“一公里”,也是最关键的“一公里”,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治理村(社区)基层“微腐败”,约束和监督村(社区)“小微权力”规范运行就显得尤为重要。

  二、几点建议

  (一)要严把“入口关”。发挥村社区在社会治理体系中的作用,关键是人,是基层组织凝聚力战斗力,是两委班子成员的素质问题。把好入口关,从严提名、选任基层(社区)两委干部,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标准,坚决把品行不端、动机不纯的人拒之门外,保持队伍的纯洁。加大基层干部选拔力度,注重选用思想素质优、文化程度较高、工作责任心强、群众威信高的和视野开阔的人担任基层社区党组织书记,建立一支廉洁、高效、稳定的干部队伍。基层党委要注重人才选拔,把好入口关。

  (二)要加强理论学习。村(社区)干部素质的提高,一方面要进行规范化管理;另一方面就要加强学习,要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党纪党规法律法规,特别要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教育他们要在其位要谋其政,树立为民情怀人民之上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不懂得党的方针政策上级要求怎么能做好群众工作?

  (三)要加强廉政教育。提高基层干部为人民服务的思想觉悟,将廉政教育贯彻在基层干部日常生活、工作学习的每个角落,明确村(社区)干部的权责关系,让村(社区)干部守住道德和法律的底线,防止权力的滥用,预防微腐败。规范“三会一课”制度,严格按照“四议两公开”流程办事,深入开展“三个以案”警示教育,运用好“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警示教育基层干部明规矩、知敬畏、存戒惧。

  (四)要建立长效机制。根据梳理的廉政风险点和防控措施,探索建立长效机制,结合本地实际,认真编制梳理符合本地实际的权力清单及运行流程图,切实压缩村(社区)级权力暗箱操作空间,建立健全以规范和制约权力运行为核心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机制,积极发挥村(社区)廉情信息员和村(社区)监督委员会的作用,以阳光村(居)务平台建设为抓手,将制度建设贯穿于规范权力运行的全过程,规范基层站所和村(社区)等小微权力运行,认真抓好党务公开和政务公开及集体“三资”管理的公开,增加工作的透明度和提高群众的知晓率,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五)要加强监督检查,乡镇街道要畅通群众信访监督渠道,激活廉情信息员“前哨”作用,建立健全乡镇街道纪委协作区机制和村(社区)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履职机制,结合村(社区)“两委”换届时的审计工作,紧紧扭住关键领域、关键环节、关键线索不放,对“微腐败”抓早抓小,快查快结,及时通报曝光,形成震慑。

  (六)要强化执纪问责,持之以恒强化监督执纪问责,规范村(社区)权力运行,做好日常监督,加大对违纪行为的执纪力度。乡镇街道纪(工)委要聚焦主责主业,抓好基层有关事项监督的再监督,精准运用“四种形态”,通过批评教育、约谈函询、诫勉谈话等多种方式做细做实日常监督,推动基层党(工)委和村(社区)党组织积极主动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发挥好在社会治理体系中的作用。

  区政协委员谈宜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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