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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齐配强法治副校长 为少年儿童撑起平安“保护伞”
时间:2019-08-05 17:31:11     来源: 政协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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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全面依法治国伟大实践中,推进依法治校是关键一环。而如何进一步强化法治副校长在依法治校进程中的作用,需要各级各部门携手作战,共同为少年儿童撑起平安“保护伞”。

  一、面临困难和问题

  一是法治副校长所均配备不均衡。截至2018年底,全区共有62所学校,其中中学5所、九年一贯制学校8所、小学36所、幼儿园13所。据了解,2016年初,田家庵区“创建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示范区”领导小组办公室,面向公、检、法、司等政法部门,为全区39所学校配备了39名法治副校长,其中中学13名、小学26名,配备率占全市学校总数的71%。但是辖区内的13所幼儿园和5所高中均未配备法治副校长,义务教育之外的幼儿和高中生鲜有机会接受系统性的法治宣传教育。

  二是法治副校长工作多数浮在面上。法治副校长均来自政法部门,且均为兼职。由于其本职工作较为繁忙,加上学校更加重视教学和升学工作,法治副校长的工作职责大多数是开展一次法治讲座、发放普法宣传资料、极少数的青少年模拟法庭等,法律维权服务开展较少,学生真正用心去感受、主动去学习宪法法律的很少,普法宣传形式较为单一,普法宣传效果有些流于形式。

  三是法治副校长工作缺乏经费保障。目前,我区法治副校长工作是由区关工委牵头开展,经费保障捉襟见肘。一方面,各学校相应的硬件设施配套不足、没有固定的办公场所,使得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受到一定限制;另一方面,法治副校长均为免费义务履行职责,没有相应的劳动报酬,一定程度上限制了法治副校长工作热情,使得法治副校长工作质效有待提升。

  二、工作建议

  (一)确保法治副校长所有学校实现“全覆盖”

  建议目前尚未配备法治副校长的学校包括幼儿园都应当至少配备1名法治副校长。

  一是幼儿园法治宣传教育着力弥补空白。一方面,要强化幼儿园教师的法治宣传教育。幼儿教育游离于社会保障和义务教育之外,幼儿园教师培养、输出机制不够规范,导致近年来幼儿园尤其是民办幼儿园教师虐童事件频发。通过对幼儿园教师开展经常性的法治宣传教育,有利于为幼儿营造一个安全的教育环境;另一方面,要强化幼儿的法治宣传教育。幼儿虽然年龄尚小,但抓法治应当从娃娃抓起,可通过教幼儿绘画法治主题画、传唱法治歌曲以及开展交通安全、食品安全、防震、防踩踏演练等寓教于乐的形式,让法治意识在幼儿心中生根发芽,引导幼儿扣好人生的第一粒扣子。

  二是高中生法治宣传教育着力保持连贯。高中生虽然学业负担更为繁重,但15-18岁左右的学生正值青春期旺盛阶段,思维观念较为活跃,独立自主意识强烈,更容易接触有毒有害网络、社会不法分子等不良社会风气,盲目实施一些过激行为,校园内外欺凌事件较多,盗窃、抢劫、寻衅滋事等事件时有发生,甚至还有学生不慎吸食毒品,具有一定的社会危害性。因此,对高中生持续跟进法治宣传教育,可进一步提高其明辨是非能力,教育和引导其依法抵制和远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有效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为其进入大学、走上社会培育坚实的法治素养。

  (二)试点推行“1+2”法治副校长团队模式

  我区共有中心小学2所、村小16所、乡镇中心园2所,这些地区相对边远,“38、61、99”现象普遍,受教育程度相对偏低、法治意识相对薄弱。

  建议借鉴北京、河北等地做法,在这些偏远乡镇(农村)小学和幼儿园中,试点推行“1+2”法治副校长团队护航模式,即1名学校分管法治教育工作副校长,统领学校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负责指导学校法治社团、法治文化作品创作、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等;2名兼职法治副校长(包括1名平安法治副校长,由公安民警组成,负责平安创建、校园及周边综合治安等;1名法律服务副校长,由法院、检察院、律师事务所、公职律师等专业人员组成,主要负责学校法治讲座、维权服务、模拟演练等)。

  (三)健全完善法治副校长工作保障机制

  一是严格选聘条件。按照部门协调和属地管理原则,建议由区委政法委或者区关工委负责统筹,全区公、检、法、司法等政法部门按照任职条件推荐业务骨干担任法治副校长,任期一般为三年,可连续聘任。同时,应当明确每个部门都有固定的负责人,一旦有人出现岗位调动、离职等情况,确保补足人员、岗位不缺。

  二是明确工作职责。法治副校长要积极参与制订学校法治宣传教育计划,协助学校开设法治教育课程,为学校日常法律问题提供专业指导;根据学校实际,可依托淮南市法治文化馆等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结合不同年龄段学生特点,借助“以案说法”等形式,开展有针对性地宣传教育活动;配合政法部门妥善处理在校教师、学生违法犯罪案件,严肃查处侵害师生合法权益和滋扰校园的案件等。

  三是加强经费保障。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将法治副校长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一方面,保障学校有必要的法治宣传教育硬件设施,以方便开展相关活动;另一方面,保障法治副校长有必要的劳动报酬,以提升法治宣传教育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助推依法治校进程,创建平安和谐校园。

  区政协委员李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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