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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重规划先行 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时间:2021-01-28 17:21:23     来源:区政协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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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美丽宜居乡村建设、村庄生活污水治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等持续改善提升农村人居环境的重点工作如火如荼的开展,我区也持续加大对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的投入力度,着力改善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带动乡村适宜产业发展,有效促进了乡村振兴。

  曹庵镇作为淮南市对接合肥市的桥头堡,近年来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实施了一批工业项目,打造了一批产业园区,推进了一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程,美丽乡村建设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也暴露出了一些问题:一是规划与实际情况存在差异。虽然制定了村庄规划,也纳入了全市国土空间利用规划,但村庄规划经常受到重点项目的影响,导致土地指标不足、项目难以落地,影响了实施效果。二是资金投入不足。受限于全市财政状况,对于农村人居环境的投入往往局限于中小型项目,对于农村面貌整体改变的助力不够明显。三是历史欠账过多。因历史原因,农村基础设施普遍欠账较多,污水管网、环保公厕、路灯照明等普遍缺乏,道路缺乏统一规划,乱搭乱建仍然存在,给人居环境的改善带来了一定影响。

  通过前往南方先进地区学习,特别是学习了浙江省“千村示范万村整治”的先进经验后,深感差距巨大。对比我镇开展人居环境整治的实际情况,建议从以下几个方面,更好的做好人居环境整治工作。

  一是环境整治需要规划先导。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是一个系统性工程,村庄布局、道路、绿化、污水管网、公共设施等环境因素都需要系统性考虑。浙江省农村人居环境非常注重规划引领的作用,村庄总体、污水管网建设、村庄道路专、环境保护和环卫设施等各项规划均在项目实施之前编制到位。反观我镇,虽然编制过总体发展规划,但缺少细致的专项规划,且被项目建设影响经常变动,导致整治重点不明确、实施步骤不科学,不利于农村人居环境的长期改善。因此,为做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亟需规划先行,统筹考虑村庄环境,进行科学详细的规划,并与上级总体规划充分衔接。

  二是环境整治需要科学立体。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程涉及项目多、牵涉范围广,需要总体考虑、一以贯之。目前,我镇改水改厕、道路硬化、垃圾清运等问题已经初步得到解决,微动力污水处理设施得到了广泛安装,但绿化美化、水体治理等工作仍然需要深化。特别是沿老206国道分布的村庄,代表着曹庵镇乃至田家庵区、淮南市的“颜面”,其环境的改善需要市政园林、农业农村、生态环境、自然资源等多部门共同参与、协作配合,更需要科学立体的牵头抓总。有鉴于此,建议区委区政府出台长效机制,明确牵头部门、考核办法、任务分解,以保障各项整治工程长期实施,避免“一阵风”现象。要增强建设合力,健全工作机制,理顺部门责权关系,积极整合项目,提高农村管理水平和公共服务功能,严防“九龙治水”现象。

  三是环境整治需要财政保障。环境整治的重点和难点在于资金筹措,且政府投入是决定项目实施的关键所在。近年来由于财政吃紧,对于农村投入不足,资金投入往往仅限于以最低标准解决问题,不利于长治久安,农民群众对此意见很大,多有认为是劳民伤财的。鉴于全区实际情况,建议采取逐步推进模式,集中资金于个别村庄,打造精品示范点,并为后续工作提供良好经验。如我镇的李桥村,在区委区政府的大力支持下,环境变化可谓是翻天覆地,建议此种模式可在全区推广。

  四是环境整治需要长效机制。目前,曹庵镇在区委区政府的安排下,已经实施了环卫市场化运作,并且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各村居的生活垃圾均能得到及时清理。但由于资金等方面因素影响,村庄绿化修补、污水管网疏浚维护、道路修补等重要工作并未建立长效机制,村庄污水处理站在运维合同结束后的管理问题也即将摆上日程。建议区委区政府出台长效管控机制,批准乡镇关于农村人居环境治理运行维护的长期预算,真正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达到效果、为民解忧。

  五是环境整治需要社会支持。从目前的实施效果来看,大多数群众切身感受到了生活环境的变化,以及人居环境改善带来的便利,对于其素质提高也起到了很好的作用。但仍然有部分群众对此认识不到位,对于政府的投入不理解,破坏环境、乱堆乱放等行为仍然时有发生。因此,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仍然要深化思想认识,营造美丽乡村建设浓厚氛围,宣传美丽乡村建设当中涌现出的新典型,努力凝聚助推农村发展的正能量,营造全社会参与美丽乡村建设的良好氛围。要多从人民群众关心的领域着手,既要实施好工程项目,更要把通过人居环境改造带来的便利广泛宣传,让群众眼里看到、心里认可、嘴里赞扬。

  曹庵镇政协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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