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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城市更新行动 全力推进城镇老旧小区升级改造
时间:2021-01-28 16:52:32     来源:区政协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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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基本情况

  城市更新,是对城市中已经不适应现代化城市生活的地区进行投资、改造和建设,使之重新发展和繁荣。据统计,2019年末田家庵区户籍人口58.9万人,其中城镇人口49.9万人,城镇化率84.8%,已经步入城镇化发展的中后期,城市发展进入城市更新的重要阶段。随着经济发展由高速增长阶段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过去“大量建设、大量消耗、大量排放”和过度房地产化的城市开发模式已经难以为继,建设重点已由房地产主导的增量建设,逐步转向以提升城市品质为主的存量提质改造和增量结构调整并重。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是中共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的明确要求;刚刚闭幕的2020全国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进一步提出:“要全力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和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加快建设完整居住社区。”

  实施城市更新行动,不等同于一般的环境整治,而是落实新发展理念,从不断完善城市功能、优化空间布局、增强城市发展活力、传承历史文化等方面系统地促进城市有机更新,其总体目标是建设宜居、绿色、韧性、智慧、人文城市。

  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是实施城市更新行动的主要内容,也是重大民生工程,对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推进城市开发建设方式转型、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十三五”以来,区委、区政府切实把实施老旧小区改造作为“接地气、连民心、解民忧”的民生工程、民心工程,累计完成91个老旧小区改造。尤其值得一提的是,2020年我区还自我加压,利用抗疫国债资金实施了8个老旧小区改造项目。通过实施“硬化、绿化、亮化、美化”四化同步,推进“治脏、治乱、治堵、治污”四治并举,打造了“路平、灯明、水畅,街净、景美、有序”的小区环境,城镇小区改造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满意度大大提升。

  二、存在问题

  (一)改造标准有待提升。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分为基本型、完善型和提升型。优先补齐小区功能短板,拆除违建,解决雨污分流、供气、供电、道路、停车等需求的,为基本型改造;在保基本的基础上,实施加装电梯、房屋维修改造、配套停车场及充电桩、活动设施、物业服务、智慧安防设施等,为完善型改造;进一步改善公共服务和公共环境,包括增设社区养老、托幼、医疗、家政、体育设施、智慧信包(快件)箱等便民设施等,为提升型改造。目前我区已经实施的91个老旧小区改造绝大多数属于基本型的,完善型和提升型基本没有。

  (二)资金保障力度亟需提高。一是老旧小区改造资金投入与其他较发达地区相比尚存在一定差距;二是财政出资项目没能有效覆盖基本公共服务项目,如危房改造、加装电梯、供电供水供气改造等;三是老旧小区数量庞大,且改造是一项长期性、涉及面广、投入较大的综合性工作,仅靠政府财政投入难以持续。

   (三)工作协调机制不够完善。老旧小区改造涉及建设、规划、住房保障、城管、电力、通信、供水等多个部门和单位,尤其是管网改造、增设电梯、文明施工、质量安全、通信线路改造、消防改造、供水供电供气改造等,需要相关各方协调推进。作为项目实施主体的区级政府和街道,协调上述部门存在较大难度,造成改造不彻底、工期停滞、重复迁改等,对项目进度、预算支出、整体效果等都有较大影响。

  (四)长效管养机制亟待建立。部分老旧小区尚无物业公司进驻,如田东街道东风社区、皖纸社区等老旧小区,由于原属企业转制、解散等,小区处于低管理或无管理状态,卫生保洁、设施日常维保等无法顺利开展。老旧小区(含国有企业老旧宿舍区)改造完成后,维保资金来源、养护主体未明确、长效管养维护机制未建立等,对项目后期维护管养造成困扰,影响改造效果的持续性。

  三、意见建议

  (一)有序提升老旧小区改造标准。今年12月11日,安徽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指出:“到2022年,形成较完备的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制度框架、政策措施和可持续发展工作机制;到“十四五”末,2000年底前建成的城镇老旧小区应改尽改。”我区要抓住机遇,进一步摸清底数,合理确定改造内容,科学编制改造规划和年度改造计划,有序组织实施。2021年,田家庵区共谋划申报65个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占全市(103个)的63.1%;到“十四五”末,力争完成189个老旧小区综合改造。在实施过程中,应将海绵城市、智慧社区建设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统筹推进,建设一批完善型和提升型的小区。重点改造基础设施老旧、公共服务设施缺失、居民改造意愿强烈的住宅小区,既要注重改造整体环境,提升社区养老、托育、医疗等公共服务水平,还要兼顾保护田家庵老街等历史文化街区,延续历史文脉,推动建设安全健康、设施完善、管理有序的完善居住社区,让人民群众生活更方便、更舒心、更美好。

  (二)完善资金投入和保障机制。鉴于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长期性及其所需资金量巨大的特点,老旧小区改造应该坚持“权责统一、各方共担、政府投入和市场化运作并存”的原则,采取居民、原产权单位出资、政府补助和社会资本等多种方式实施老旧小区改造。近日,住建部印发了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可复制政策机制清单(第一批),总结出改造资金政府与居民、社会力量合理共担的政策机制。一是加大政府支持力度,将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纳入保障性安居工程,积极争取中央、省、市财政补助资金。国有住房出售收入存量资金可用于老旧小区改造。二是按照“谁受益、谁出资”原则,在不同改造内容中明确居民出资责任和出资形式,鼓励居民个人以捐资、捐物、投劳等形式参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三是鼓励社会资金参与社区养老、托育、助餐、超市、文体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改造和运营。积极探索通过政府采购、新增设施有偿使用等方式,引导社会资本、民营企业参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提质。四是鼓励原产权单位出资参与改造。

  (三)严格落实部门统筹协调推进职责。今年7月和12月,国务院办公厅、安徽省政府办公厅分别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23号)、《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各地要健全政府统筹、条块协作、各部门齐抓共管的专门工作机制,合力组织实施。2019年底,我市城建、住房保障、发改、城管、财政等10部门联合印发了《淮南市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行动方案》(淮建设施联〔2019〕88号),也明确要求相关部门按职责积极配合县区做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我区作为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的责任主体和实施主体,应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要求,建立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分管负责同志具体抓,部门各负其责、街道(乡镇)实施、社区协调的工作机制,强化工作责任,形成工作合力,共同破解难题,统筹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

  (四)建立健全管理养护的长效机制。老旧小区改造应与加强党建引领,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紧密结合,坚持改造与管理同步提升。我区应因地制宜,探索建立多元化模式,发动街道、社区(居委)、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等基层力量,发挥居民基层协商自治作用,引导居民协商确定改造后小区的管理模式、管理规约及业主议事规则,实现建管并举、标本兼治,共同维护改造成果,促进小区改造后维护更新进入良性轨道,实现长效管养机制全覆盖。

  民盟田家庵基层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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