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政协概况 政协工作 建言献策 专题调研 学习园地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协 > 建言献策
关于积极推进我区海绵城市建设的建议
时间:2017-06-02 10:11:32     来源:
   打印   字号:  

  海绵城市,是指城市能够像海绵一样,在适应环境变化和应对自然灾害等方面具有良好的“弹性”,下雨时吸水、蓄水、渗水、净水,需要时将蓄存的水“释放”并加以利用。

  建设海绵城市是党中央、国务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倡导绿色发展的重大举措。2014年12月,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决定开展中央财政支持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工作,目前全国有130多个城市制定了海绵城市建设方案。2015年,安徽省印发了海绵城市建设指导意见,要求在全省范围内全面启动海绵城市建设。池州市作为全国首批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市,也已取得初步进展;合肥、亳州、蚌埠等9个省试点城市及芜湖县等6个试点项目先行先试,省财政统筹安排1.04亿元专项补助资金。海绵城市建设正在全国各大城市紧锣密鼓地推进中。

  一、基本情况

  田家庵区作为淮南市主城区和政治、经济、文化、教育和商贸中心,北临淮河,南滨瓦埠湖,中部舜耕山横贯东西,一山担二水,城区周边水体水质较好。属暖温带半湿润季风气候区,年均降雨量为950mm左右,雨量较丰沛。具备建设海绵城市的区位、自然和经济条件。

  二、存在问题

  1、缺乏科学的规划。建设海绵城市,标志着我国城市建设模式从经济增长为导向向生态文明建设的转型,因此,建设海绵城市并非简单的一批项目的落地,而是要内化为一种理念,统筹自然降水、地表水和地下水的系统性,协调给水、排水等水循环利用各环节,进行科学统一规划。目前我市还没有出台建设海绵城市的相关方案和地方标准。

  2、存在技术障碍。海绵城市建设需要先进的技术做支持,虽然2014年底住房城乡建设部出台的《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指南》帮助海绵城市建设迈出了重要一步,但当前仍然处于试点阶段,没有足够丰富的经验和实践积累。

  3、破坏原有生态系统。近几年,我区处在城镇化快速发展期,城区建设取得显著成就,但同时也存在开发强度高、硬质铺装多等问题,造成城区不透水地面不断增加,改变了城市原有自然生态本底和水文特征,70%以上的降雨形成径流被排放,城市“大雨必涝、雨后即旱”。研究表明,一个地区的自然水文特征发生10%的变化,就会对当地的生态和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如果超过30%,就会对当地的生态环境造成严重影响,甚至出现生态退化。

  4、缺乏联动机制。海绵城市建设涉及规划、设计、建设、运营、维护各环节,涉及发改、规划、建设、财政、水利等各部门,是一个闭合的系统和有机的整体,不能“就水论水”、“各管一段”地搞碎片化和条块化开发建设。

  三、几点建议

  1、科学编制并严格实施规划。推进海绵城市建设,要坚持规划先行。在城市规划的框架下,指导海绵城市建设理念的落实以及海绵城市建设的推进。在真正建设之前,先对淮南的环境、人文、地貌、气候、历史等进行深入考察,以淮南市气候水文、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为基础,将海绵城市建设理念要求与淮南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各有关专项(专业)规划相协调,合理制定发展目标并科学布局安排符合淮南市实际情况的项目及设施,并按照项目特点和类型,合理安排建设项目时序,做到因地、因时制宜。

  同时,将海绵城市建设要求作为城市规划许可和项目建设的前置条件,在施工图审查、施工许可、竣工验收等环节严格把关。

  2、新老城区要统筹推进。新老城区在海绵城市建设中还面临着导向上的不同。山南新区应以目标为导向,将建设理念和目标纳入规划;老城区应以问题为导向,避免盲目全面翻挖,应结合棚户区和危房改造及老旧小区有机更新等工作同步推进,以解决城市内涝、雨水收集利用、黑臭水体治理为突破口,推进区域整体治理,逐步实现小雨不积水、大雨不内涝、水体不黑臭、热岛有缓解。

  3、推进海绵型建筑和相关基础设施建设。结合绿色建筑建设,鼓励建筑与小区采用绿色屋顶、雨水花园等,既节能减排又缓解热岛效应;在小区非机动车道和地面停车场采用透水性铺装,增加雨水自然渗透空间;结合小区绿化和景观水体,建设下沉式绿地、雨水湿地和蓄水池,雨时发挥调蓄、旱时发挥绿化灌溉功能。

  4、改善城市道路排水。转变传统的道路建设理念,统筹规划设计道路横断面、绿化带及排水系统,变快速汇水为就地分散吸水,提高道路对雨水的渗滞能力,有效削减雨水径流,控制径流污染。结合《淮南市城市排水(雨水)防涝综合规划(2014-2020)》,加快推进老城区雨污分流管网改造和城区易涝点的整治,做好雨水管网系统与周边海绵体的有机衔接,加强排涝泵站排涝能力建设,全面提高城市整体排水防涝能力。

  5、加强生态保护、修复和开发。建设海绵城市,关键在于不断提高“海绵体”的规模和质量,应该以保护生态系统为前提,最大限度地维持一定比例的生态空间,并对受到破坏的“海绵体”逐步修复;有条件的还应新建一定规模的“海绵体”。首先是原生态保护,对城市山水林田湖等生态进行原位保护;其次是生态修复,对已受破坏的河湖岸线等要素进行恢复;最后是自然开发,优先利用城市自然排水系统,维护城市良好的生态功能。

  6、创新融资方式。区政府要加大资金投入,积极争取省、市财政的专项补助,并引导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海绵城市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鼓励技术企业与金融资本结合,采用总承包方式承接相关建设项目,发挥整体效益。

  7、形成部门联动。建设海绵城市,应该有一个专门的牵头部门或统筹机构,将各个部门联动起来,基于“海绵理念”,全面协调海绵城市建设与我区城市规划设计、基础设施建设运营,实现统一规划、建设、管理与运营。

  (作者系区政协委员、市建委安全监管科科长吴杰敏)

  

  关闭页面
版权所有:政协田家庵区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