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投诉
 感谢您留下宝贵的意见、建议。
 本网承诺所有咨询建议均在15个工作日给予回复。
咨询投诉检索:
 统计数据:本月受理10条,已回复10条,回复率100%。上月受理20条,已回复20条,回复率100%
 
类型  维权投诉
主题  绿茵里小区物业管理混乱,请求有关部门予以管理
网友  薛先生
内容  本人是绿茵里二期业主,自2016年5月入住以来,深刻感受到承担本小区物业管理的东华物业管理之混乱。问题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1,小区机动车辆乱停乱放,堵塞消防通道,有的甚至直接停放在绿化带上,造成小区环境破坏严重。地下车库迟迟不开放,地面收取停车费每月30元,没有正规发票,也未出示物价局的相关文件。与此同时物业只收钱,不管理。业主多次向有关部门反应投诉,但得到的回复都是无限期的等。外来人员车辆进去小区内也没有审查,造成一定的安全隐患。2,小区的电动车随意停放在狭窄的单元门里,甚至开进电梯里,小区居民进出不易,尤其是老人和小孩,多次发生磕碰事件。3,居民在高层违规安装室外晾衣架和花架,遇到大风天气,很容易出现高空坠物,时刻威胁到居民的人身安全。4,保安夜间巡视不到位,多次发生电动车被盗事件和入户盗窃。监控室长时间无人值守。东华物业作为淮南市本土物业公司的龙头企业,却不想着如何为业主服务,提高企业服务质量,这与其自身地位是完全不符的。希望有关部门能对其加强监督和管理,真正为创建文明城市添砖加瓦。
留言时间  2016-11-16 13:01:04
受理时间  2016-11-16 15:17:44
回复  “薛先生”网友您好,根据市物价局《关于明确我市机动车停放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物业小区内配建的机动车停车场(车位)的停放服务收费属政府指导价管理,按照淮价服【2014】38号文件规定,物业小区内配建的机动车停车场(车位)的停放服务收费属政府指导价管理:室内停车场 150元/车.月,露天停车场 90元/车.月,利用现有设施划定的停车位 40元/车.月,业主自购车位物业管理费 30元/月,上述标准为上限价格,下浮不限。凡因业主生活需要(如装修、送货、搬家)和公共需要进入住宅区的外来车辆不得收取停车费,其它外来车辆停放超过30分钟,可按每次不超过5元/车的标准收取临时停车看管费。”同时,我局物业办已联系该小区东华物业企业,要求其根据《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对小区内违规业主做好劝阻、告知义务,履行应尽职责,加强小区内的日常管理工作。
回复部门  区房管局
回复时间  2016-12-07 10:05:32
反馈满意度 ★ ★ ★ ★ ★ (此满意度由办理中心电话回访咨询(投诉)人反馈而来。)

类型  维权投诉
主题  关于亟待解决奥林花园小区电梯安全使用问题
网友  xiaoya86
内容  本人入驻奥林花园小区长达5年之久,本小区一直惯有脏、乱、差之名。其中物业公司有不可推脱的责任,其重点存在问题如下:

1、高层楼栋没有门禁卡,陌生人群可以随意出入,抢劫、盗窃事件时有发生,严重造成业主的财产及个人安全问题;
2、高层里存在物流公司、直销公司、棋牌室、幼儿园,尤其是物流公司每天用客运电梯承载重型快递,每天不断的超负荷使用,较大提升了电梯损坏几率;
3、楼层里摆放大量纸盒及杂物,导致高层楼道内里经常发生火灾,如若造成重大火灾后果谁来承担??
4、小区内的车辆乱停乱放,物业只收费不履行监管职责。
牵涉到物业管理失职的问题数不胜数,其中最严重的就数电梯的安全使用问题,鉴于近期社会出现的电梯事故情况,我小区的业主就此问题多次向物业方反映,但始终沟通无果,考虑到电梯问题确实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且也确实在使用过程中频发事故,多次造成业主头部破裂、手脚骨折、老人被困病情复发等严重事件。对我小区业主造成极大的心理阴影甚至危及生命安全,故现决定向市领导反映,恳请领导给予大力帮助,其主要问题有:
1、电梯内没有监控设备和紧急按钮,一旦发生紧急情况无法跟外界取得联系;
2、未能做到定期维保检修,且电梯内的检修日期早已过期,故经常存在电梯绳索断裂、门禁无法关闭、电梯无端下坠及升高、运作时剧烈抖动、突然停止运作被困电梯等情况。
为此小区业主也多次拨打本地台“今晚800”节目组进行投诉,但并未得到问题的解决。在小区业主心灰意冷下步决定向安徽台“新闻第一线” “第一时间”“夜线60分”等频道投诉之前仍对市领导抱有希望。现再次恳市领导给予大力解决为感。

2015年8月31日
奥林花园小区高层业主
留言时间  2015-08-31 10:30:00
受理时间  2015-09-01 08:43:29
回复   “xiaoya86”网友您好!接到该投诉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分管局长立即召集质监股及辖区朝阳市场监管所共同对该小区存在的电梯等问题进行调查处理。经查,奥林花园小区物业管理公司为“安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据该物业公司反映,由于5号楼住户全部为拆迁还原户,一直存在拖欠和不交物业费问题,住户与物业公司之间矛盾突出。该栋楼电梯检验合格证已过期,物业公司费经理介绍,市质监局质检所已对该电梯验收过,只是由于检验费没交齐才没发新的有效合格证。朝阳市场监管所针对该情况已向“安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下达“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并详细做了现场记录,要求物业公司限期办齐手续,并在整改期间停止电梯运作,否则将依法立案查处。 另外,关于居民反映有办公司现象,经查5号楼32层确实有一家商贸公司,证照齐全,名称为淮南郎信商贸公司。
回复部门  区政府办公室
回复时间  1970-01-01 08:16:40
反馈满意度 ★ ★ ★ ★ ★ (此满意度由办理中心电话回访咨询(投诉)人反馈而来。)

类型  维权投诉
主题  洞二小旁烧烤街扰民已成顽疾
网友  老有所为
内容  洞二小旁的烧烤街严重扰民,已经投诉了无数次了。每次只有城管部门例行公事,巡查个几天,让那些无良摊主收敛一点。城管人员一撤,一切立马恢复原状。无烟器具抛弃一边,劣质炭火烧起来,桌子也摆到了路中央,吵闹喧嚣到凌晨三点。什么无烟改造,什么不许占道经营,都成了一纸空谈。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从根源上讲还是各个政府职能部门的庸政懒政和不做为。区政府和街道社区为什么不规划将烧烤街整体搬迁,远离居民住宅楼。那些路边本来是车库的简易建筑,查实下到底是哪个单位的,该拆的拆,该开发的重新开发。工商,卫生食品监督包括环保部门,难道这和你们一点关系也没有吗?还有公安消防,这么大的隐患难道视而不见吗?我们的城管部门,虽然说你们的工作已经很辛苦了,但你们在投诉回复中说的加强巡逻严防死守,难道只是说说吗?河南驻马店市的烧烤街扰民事件已经上了中央电视台新闻了,里面政府相关部门的各种不做为已经曝光,我希望这种情况不要发生在淮南市,多少给我们这个城市保留点形象。
留言时间  2015-06-16 16:45:28
受理时间  2015-06-17 08:58:57
回复  “老有所为”网友您好!经了解,十六小北侧巷道内于1999年前后自发形成了一个小吃摊群,当时烧烤摊点只有4、5家,随着时间的发展,烧烤摊点逐年增多,直至形成现在的十家烧烤摊点。前段时间,由朝阳街道、朝阳房管所、鑫城花园物业和田区城管局等单位对该处进行了集中整治,并确定了将烧烤摊点继续实施无烟烧烤改造的工作思路,积极宣传整治无烟烧烤改造工作,至今,巷内烧烤摊点全部实施无烟烧烤改造。下一步,朝阳街道、朝阳房管所、鑫城花园物业和田区城管局将通过宣传教育、死看硬守等方式,巩固整治成果,确保洞二小巷内道路通畅,无油烟烧烤行为,消除对周边居民影响。
回复部门  区政府办公室
回复时间  2015-09-05 17:00:52
反馈满意度 ★ ★ ★ ★ ★ (此满意度由办理中心电话回访咨询(投诉)人反馈而来。)

类型  维权投诉
主题  请田区物价局管一管鑫城花园停车乱收费问题
网友  风萧萧兮
内容   按照市物价局的回复,我们现向田家庵区物价局投诉:
1、今年初,鑫城小区物业以加强管理为名,擅自将小区公共道路划片作为车位,按90元/月向业主收费。请问经过物价部门许可了吗?收费标准也高了吧?
2、对没有抽到车位的业主,即使是将车停在他们指定的临时停车区域,超过半小时就收费。这对于按全市最高标准缴纳物业费的小区业主也太不公平了!更何况经过物价部门许可了吗?
3、我没有车位,手里没有收据;临时停车收费,小区物业也不会给票据。请田家庵区物价局现场调查处理。

留言时间  2015-06-08 15:17:39
受理时间  2015-06-09 08:31:08
回复  “风萧萧兮”网友您好,我局已约谈物业公司负责人,要求该物业公司严格执行淮价服[2014]38号文。如果方便,请投诉人提供联系方式,以便我局进一步调查处理。
回复部门  区物价局
回复时间  2015-09-05 17:06:13
反馈满意度 ★ ★ ★ ★ ★ (此满意度由办理中心电话回访咨询(投诉)人反馈而来。)

类型  维权投诉
主题  田区朝阳东路领城小区临时停车费乱收
网友  领城住户
内容  田区朝阳东路领城小区,所有停车费都是按月90-100每个月收,小区内道路停车物价局规定是40元每月,我们向物价局投诉,田区物价局回复是投诉与事实不符,请你们具体描述如何不符,只要你们查他们的收费凭证,能有40元一个月的,就当我们反应的与事实不否,请不要拿一句事实不符来敷衍我们,你们这种态度不是相互包庇,就是有法不依。
留言时间  2015-03-31 09:11:15
受理时间  2015-04-01 08:24:44
回复  "领城住户"网友您好,经再次现场调查了解,该物业公司负责人提供了小区规划图纸,对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90元/车.月,利用现有设施划定的停车位40元/车.月。如果该物业公司存在乱收费问题,请持详实有效证据到田区物价局投诉举报,以便我局进一步调查处理。
回复部门  区物价局
回复时间  2015-09-05 18:09:29
反馈满意度 ★ ★ ★ ★ ★ (此满意度由办理中心电话回访咨询(投诉)人反馈而来。)

站点地图 网站使用帮助 主办单位:田家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单位:田家庵区信息中心
地址:淮南市国庆中路128号 电话·传真:0554-2692791 E-mail:tjaweb@126.com
皖ICP备05003948号  网站标识码:3404030012   皖公网安备 34040302000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