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型 |
社会保障 |
主题 |
银鹭小区高层居民楼房二楼(非商铺)食堂极具安全隐患 |
网友 |
银鹭居民 |
内容 |
银鹭小区组团二8号楼二楼(银鹭北门太阳花幼儿园北门对面)开设了食堂,银鹭社区北边现成的商铺不用,非要在住宅居民楼里开食堂。在整个小区内广泛张贴、发放银鹭食堂的传单,让居民去办卡。65岁以下月卡240元,65岁以上月卡180元,90岁以上免费,试问整个小区有几个能去吃上免费的。这种以银鹭社区志愿者名义在住宅楼二楼(非商铺)开设食堂合法吗??证照齐全吗?消防合格吗?我之前已经投诉过一次了,1月21日泉山市场监督所回复说正在准备制作停业整顿通知书,2个月过去了也没看到停业的迹象,反而是熙熙攘攘、非常热闹。
现在安全事故频发,等发生安全事故就追悔莫及了,请有关部门能过问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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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时间 |
2019-03-26 09:31:57 |
受理时间 |
2019-03-26 11:28:37 |
回复 |
网友“银鹭居民”,您好。接到投诉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立即安排泉山市场监管所进行处理。经调查,“幸福万家自愿服务中心食堂”是淮南市民政、田家庵区民政部门社区养老居家养老试点项目,是银鹭社居委委托“淮南市幸福万家志愿服务中心”运营的一家以服务社区老人,解决社区困难老人、孤寡老人日常生活的公益项目,属政府行为。食堂用房是银鹭社居委的社区用房,无偿交由“淮南市幸福万家志愿服务中心”使用。群众第一次投诉后,经进一步调查了解,“幸福万家自愿服务中心”提供了淮南市民政局文件(淮民【2016】31号)《关于印发<淮南市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和运营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和“淮南市田家庵区朝阳街道银鹭社区日间照料服务中心托管共建运营协议”、“中标通知书”、“银鹭社区委员会办公用房使用协议”。 |
回复部门 |
区市场监管局 |
回复时间 |
2019-04-08 09:58:17 |
反馈满意度 |
★ ★ ★ ★ ★ (此满意度由办理中心电话回访咨询(投诉)人反馈而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