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6月21日田家庵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一、任命:
钮晓凤同志为区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二、免去:
李干同志区法院副院长职务;
钮晓凤同志区法院民事审判一庭(环境资源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张文浩同志区法院审判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