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19日田家庵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
一、任命:
丁玲玲同志为区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刘克永同志为区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二、免去:
陈英同志的区法院少年法庭庭长职务;
钱家勇同志的区法院行政审判庭(综合审判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