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6日田家庵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一、任命:
陈思雅同志为区法院审判员职务;
王桂梅同志为区法院审判员职务;
金文字同志为区法院审判员职务;
陈宏同志为区法院审判员职务;
陈亚东同志为区法院审判员职务;
闫筱璨同志为区法院审判员职务。
二、免去:
徐智源的区法院人民陪审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