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0月13日田家庵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任命:
陈 英同志为区法院少年法庭庭长;
崔化冰同志为区法院刑事审判二庭庭长;
蔡兆祥同志为区法院民事审判一庭(环境资源审判庭)副庭长。
免去:
陈 英同志的区法院刑事审判二庭庭长职务;
崔化冰同志的区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庭长职务;
蔡兆祥同志的区法院刑事审判一庭副庭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