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人常〔2022〕8号
关于赵森等同志工作职务的通知
区人民法院:
经2022年6月20日田家庵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任命:
赵森同志为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挂职);
王朋同志为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徐国宏同志为区人民法院执行庭庭长;
陶之娟同志为区人民法院执行庭副庭长。
免去:
李保平同志的区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邵仁军同志的区法院审判员职务;
卢红同志的区法院曹庵人民法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徐国宏同志的区法院民事审判一庭(环境资源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2022年6月21日
抄送:区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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