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人常〔2021〕4号
关于平原等同志工作职务的通知
经2021年4月18日田家庵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任命:
平 原同志为区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与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主任。
徐作德同志为区人大常委会田东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
李洪涛同志为区人大常委会淮滨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
盛绍改同志为区人大常委会新淮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
谢传金同志为区人大常委会公园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
陈方庆同志为区人大常委会国庆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
樊传国同志为区人大常委会泉山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
葛德奎同志为区人大常委会龙泉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
徐春红同志为区人大常委会洞山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
吴 芳同志为区人大常委会朝阳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
2021年4月18日
抄送:区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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