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人常〔2019〕14号
任 免 通 知
经2019年9月30日田家庵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决定,任命:
平原同志为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
刘均飞同志为区法院审判员、执行庭(局)副庭(局)长(挂职)。
免去:
周兰芳同志的区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王坤同志的区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挂职);
桑士琴同志的区法院审判员职务。
2019年9月30日
送:区委、区政府、区政协、区纪委、区人武部、区法院、区检察院、田家庵公安分局、区直各部门、各乡镇、各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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