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人常〔2018〕16号
任免通知
区人民政府:
经2018年11月8日田家庵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决定,任命:
李勇同志为区政府副区长(挂职期二年);
朱刚同志为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主任。
免去:
李新春同志的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主任职务。
[r0]2018年11月8日
送:区委、区政协、区纪委、区人武部、区法院、区检察院、
田家庵公安分局、区直各部门、各乡镇、各街道办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