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人常[2017]13号
经2017年9月8日田家庵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决定,任命:
薛永强同志为区政府副区长;
王贤安同志为田东街道人大代表工作联络办公室主任;
李军同志为区法院曹庵人民法庭庭长。
免去:
朱勇同志的区政府副区长职务;
陈实同志的区人大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杨会良同志的田东街道人大代表工作联络办公室主任职务;
沈敏同志的区法院曹庵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李军同志的区法院曹庵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陈超同志的区法院人民陪审员职务;
徐伟同志的区法院人民陪审员职务。
特此通知
2017年9月8日
送:区委、区政府、区政协、区纪委、区人武部、区法院、区
检察院、田家庵公安分局、区直各部门、各乡镇、各街道
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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