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人常[2009]16号
任免通知
区人民政府:
经2009年9月25日田家庵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决定,任命朱明同志担任区十五届人民政府副区长、郏斌同志挂职担任区十五届人民政府副区长(挂职期一年);接受朱传喜同志辞去区十五届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的请求。
特此通知
区人大常委会
2009年9月26日
报:市人大常委会
送:区委、区政协、区纪检会、区人武部、区法院、区检察院、田家庵公安分局、区直各部门、各乡镇、各街道办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