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人常[2012]18号
区人民法院:
经2012年7月31日田家庵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决定,
免去:
王志娟同志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杨文喜同志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鲍继生同志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周玉兰同志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李保平同志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职务;
杜晓峰同志区人民法院淮滨法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
杜晓峰同志为区人民法院立案第二庭副庭长;
刘 艳同志为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崔化冰同志为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特此通知
2012年7月31日
报:市人大常委会
送:区委、区政府、区政协、区纪检会、区人武部、区检察院、田家庵公安分局、区直各部门、各乡镇、各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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