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人常[2010]1号
区人民政府:
经2010年3月5日田家庵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决定,
免去:
张 静同志区人事局局长职务;
陆 辉同志区建设委员会主任职务;
赵 旭同志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职务;
杨素芳同志区文化体育局局长职务;
王 峰同志区市容管理局局长职务;
朱国斌同志区中小企业发展局局长职务;
程云敏同志区科学技术局局长职务;
孙丽亚同志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职务。
任命:
董 军同志为区教育局局长;
孙丽亚同志为区科学技术局局长;
赵 旭同志为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陆 辉同志为区城乡建设委员会主任;
杨素芳同志为区文化广电体育局局长;
魏平平同志为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
朱国斌同志为区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主任;
曹 萍同志为区商务局局长;
王 峰同志为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长。
特此通知
区人大常委会
2010年3月5日
报:市人大常委会
送:区委、区政府、区政协、区纪检会、区人武部、区检察院、
公安分局、区直各部门、各乡镇、各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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