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人常[2011]14号
经2011年11月9日田家庵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决定,
免去:
陆 辉同志区城乡建设委员会主任职务;
石再军同志区民政局局长职务。
任命:
石再军同志为区城乡建设委员会主任;
陈多敬同志为区民政局局长(试用期一年);
姚文海同志为区人大办公室副主任。
特此通知
2011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