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人常[2011]21号
关于张玉鼎同志工作职务的通知
区法院:
经2011年11月30日田家庵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决定:
张玉鼎同志为区人民法院代理院长。
特此通知
2011年11月30日
报:市人大常委会
送:区委、区政协、区纪检会、区人武部、区检察院、田家庵公安分局、区直各部门、各乡镇、各街道办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