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人常[2012]10号
区人民检察院:
经2012年6月6日田家庵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决定,
免去:
秦锐同志的区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李海同志的区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特此通知
田家庵区人大常委会
2012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