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7日上午,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怀旭率队调研《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以下简称《乡村振兴促进法》)执法检查审议意见落实情况,调研组一行先后实地查看了石姚湾退建堤堤顶路、连岗村沃之野农业合作社、连岗村,听取了区农水局、安成镇相关工作汇报,并进行了座谈。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王庆祝,区农水局、安成镇主要负责同志陪同。
调研组一行认为,区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高度重视《乡村振兴促进法》执法检查审议意见的落实,采取了一系列落实行动,在加快推进乡村产业发展、推进城乡融合发展、高标准农田建设和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等方面取得了较好成效。同时针对农村基础设施、农业产业品质、农村人才等存在的一些问题,对区政府提出了意见建议:
一、加大农村普法力度,依法实施乡村振兴。创新普法宣传方式,提升广大群众对乡村振兴法律法规的认识,营造浓厚的法治环境,促进《乡村振兴促进法》有效实施,引导群众自主、自愿参与乡村振兴建设。同时,引导领导干部把《乡村振兴促进法》自觉运用到乡村振兴重点难点工作中,依法依规实施乡村振兴。
二、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助力乡村振兴。继续保持财政对“三农”的支持,在农村道路建设、沟塘河渠清理、污水管网完善等基础支撑建设上加大投入;加大农村垃圾分类管理力度,有效处理农村生活垃圾,维护生态平衡;做好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村、传统村落村庄规划工作,特别对有文化底蕴的村庄进行发掘,合理进行规划设计布局;持续有序推动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升耕地质量。
三、提升农业产业品质,促进农民增收。在稳定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的同时,围绕特色农产品努力做大规模、做强品牌,继续打造曹庵草莓、麻黄鸡等品牌,提升农业绿色产品品质;开展农家乐、研学游等项目,打造特色餐饮等,不断延伸产业链条,增加农业附加值,促进农民增收。
四、培养乡村振兴人才,引领乡村振兴发展。支持引导人才向基层一线流动;壮大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高素质乡村振兴人才队伍;持续发挥农村合作社、家庭农场和农业“大托管”作用,带动农民增加收入。
(区人大 吴瑾 樊福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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