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3月24日田家庵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
因个人原因,杨伯达提出辞去淮南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田家庵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定:接受杨伯达的辞职请求,报淮南市人大常委会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