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25日区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过)
因工作变动,侯伟提出辞去区人民法院院长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田家庵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定:接受侯伟的辞职请求,报田家庵区人民代表大会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