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人常办[2009]12号
关于召开区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的通知
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区人民政府、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
经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定于2009年7月28日(星期二)上午8时30分在机关东四楼会议室召开区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时间半天。
会议建议议程:
1、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上半年工作情况的报告;
2、听取和审议区法院关于上半年工作情况的报告;
3、听取和审议区检察院关于上半年工作情况的报告;
4、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5、人事事项;
6、法制讲座。
请“一府两院”负责人,政府办、财政局、人大各工委负责人及各乡镇人大主席、街道人大代表工作联络办公室主任列席会议。
请有关单位准备好报告材料打印一式60份,于2009年7月21日前送区人大办公室。
特此通知
区人大办公室
2009年7月13日
送:区委办、政府办、财政局、人大各工委、各乡镇人大、各街道
人大代表工作联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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